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收塵器的防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收塵器的設計、安裝、使用與維護。 本標準不適用于礦山井下、煙花爆竹及民用爆炸器材生產場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 用外殼和限制表面溫度
保護的電氣設備
電氣設備的技術要求 粉塵防爆安全規程 粉塵防爆術語 粉塵爆炸泄壓指南